慢性扁桃体炎临床路径
(县级医院2012年版)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慢性扁桃体炎(ICD-10:J35.0)。
行扁桃体切除术(ICD-9-CM-3:28.2)。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耳鼻喉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耳鼻喉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
1.症状:有反复发作咽痛,发热。
2.体征:扁桃体和腭舌弓呈慢性充血,表面可凹凸不平,隐窝口可有潴留物。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耳鼻喉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耳鼻喉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
行扁桃体切除术。
(四)标准住院日为5–7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J35.0慢性扁桃体炎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2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2)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凝血功能;
(3)感染性疾病筛查;
(4)心电图;
(5)标本送病理学检查。
2.根据患者情况可选择的检查项目:胸片、PSG检查。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可考虑使用第一代头孢菌素,可加用甲硝唑;明确感染患者,可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菌药物。
(1)推荐使用头孢唑林钠肌内或静脉注射:
①成人:0.5g-1g/次,一日2-3次;
②儿童:一日量为20-30mg/Kg体重,分3-4次给药;
③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④使用本药前须进行皮试。
(2)可加用甲硝唑静脉滴注。
2.预防性用抗菌药物,时间为术前0.5小时,手术超过3小时加用1次抗菌药物。
(八)手术日为入院后2-3天内。
1.麻醉方式:全身麻醉或局麻。
2.手术方式:扁桃体切除术。
3.标本送病理检查。
(九)术后住院恢复≤3天。
1.根据病人的情况确定复查的检查项目。
2.术后用药: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合理选用抗菌药物;酌情使用止血药,可用含漱液漱口。
(十)出院标准。
1.一般情况良好,局部无感染征象。
2.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伴有影响手术的合并症,需进行相关诊断和治疗等,导致住院时间延长,治疗费用增加。
2.出现手术并发症,需进一步诊断和治疗,导致住院时间延长,治疗费用增加。
(十二)参考费用标准:2000-4000元。 二、慢性扁桃体炎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慢性扁桃体炎(ICD-10:J35.0)
行扁桃体切除术(ICD-9-CM-3:28.2)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5-7天
时间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1–2天 (术前日) |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 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 □ 完成病历书写 □ 上级医师查房及术前评估 □ 初步确定手术方式和日期 |
□ 上级医师查房 □ 完成术前检查与术前评估 □ 根据检查结果等,进行术前讨论,确定手术方案 □ 完成必要的相关科室会诊 □ 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自费用品协议书等 □ 向患者及家属交代围手术期注意事项 |
重 点 医 嘱 |
长期医嘱: □ 耳鼻咽喉科护理常规 □ 二/三级护理 □ 普食 □ 抗菌药物应用:青霉素
临时医嘱: □ 血常规、尿常规 □ 肝肾功能、电解质、凝血功能 □ 感染性疾病筛查 □ 心电图 |
长期医嘱: □ 耳鼻咽喉科护理常规 □ 二/三级护理 □ 普食 □ 患者既往基础用药
临时医嘱: □ 术前医嘱:明日全身麻醉或局麻下扁桃体切除术 □ 术前禁食水 □ 术前抗菌药物 □ 术前准备 □ 其他特殊医嘱 |
主要护理工作 |
□ 介绍病房环境、设施和设备 □ 入院护理评估 |
□ 宣教等术前准备 □ 提醒患者明晨禁食水 |
病情变异记录 |
□无 □有 ,原因: 1. 2. |
□无 □有 ,原因: 1. 2. |
护士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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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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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住院第2–3天 (手术日) |
住院第3–4天 (术后1-2日) |
住院第5–7天 (出院日) |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 手术 □ 术者完成手术记录 □ 住院医师完成术后病程 □ 上级医师查房 □ 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病情及术后注意事项 |
□ 上级医师查房 □ 住院医师完成常规病历书写 □ 注意病情变化 □ 注意观察生命体征 □ 了解患者咽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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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医师查房,进行手术及伤口评估 □ 完成出院记录,出院证明书 □ 向患者交代出院后的注意事项 |
重 点 医 嘱 |
长期医嘱: □ 全麻或局麻术后护理常规 □ 扁桃体切除术术后护理常规 □ 一级护理 □ 冷流质饮食 □ 抗菌药物 临时医嘱: □ 标本送病理检查 □ 酌情心电监护 □ 酌情吸氧 □ 其他特殊医嘱 □ 漱口液 |
长期医嘱: □ 二级护理 □ 冷半流食或半流食 □ 其他特殊医嘱 临时医嘱: □ 其他特殊医嘱 |
出院医嘱: □ 出院带药 □ 门诊随防 |
主要 护理 工作 |
□ 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 术后心理与生活护理 |
□ 观察患者情况 □ 术后心理与生活护理 |
□ 指导患者办理出院手续 |
病情 变异 记录 |
□无 □有 ,原因: 1. 2. |
□无 □有 ,原因: 1. 2. |
□无 □有 ,原因: 1. 2. |
护士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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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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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耳聋临床路径
(县级医院2012年版)
一、突发性耳聋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突发性耳聋(ICD-10:H91.2)。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耳鼻咽喉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突发性聋的诊断和治疗指南》(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编辑委员会,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分会,2005年)。
1.突然发生的,可在数分钟、数小时或3天以内。
2.非波动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可为轻、中或重度,甚至全聋。至少在相连的2个频率听力下降20dB 以上。多为单侧,偶有双侧同时或先后发生。
3.病因不明(未发现明确原因包括全身或局部因素)。
4.可伴耳鸣、耳堵塞感。
5.可伴眩晕、恶心、呕吐,但不反复发作。
6.除第八颅神经外,无其他颅神经受损症状。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耳鼻咽喉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突发性聋的诊断和治疗指南》(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编辑委员会,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分会,2005年)。
详细询问病史,积极寻找病因,尽早病因治疗。
1.一般治疗:适当休息并治疗相关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2.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改善内耳微循环药物。
4.降低血液黏稠度和抗凝药物。
5.神经营养类药物。
6.其他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15-17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H91.2突发性耳聋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2)肝功能、肾功能;
(3)纯音听阈测试。
2.根据患者情况可选择的检查项目:
(1)声阻抗检查:包括鼓室压曲线和镫骨肌反射;
(2)听性脑干反应;
(3)影像学检查(CT或MRI);
(4)电解质、血糖、凝血功能。
(七)治疗方案与药物选择。
根据患者的纯音听阈受损程度、并发症的情况、全身状况采取个性化的综合治疗。
1.静脉或口服药物治疗。
(1)糖皮质激素作为首选治疗:注意观察皮质激素的副作用并对症处理;防治脏器功能损伤,包括抑酸、补钙等。
给药途径:口服强的松,首剂1mg/Kg体重(最大剂量60mg/天),5-7天后递减(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可酌情静脉途径给药。
(2)改善血液循环类药物:根据患者纯音听阈严重程度及全身状况选择用药。
①降纤类药物:治疗前血浆纤维蛋白原在正常范围内,治疗过程中监控纤维蛋白原及肝功能。
②微小血管扩张剂。
(3)可选用神经营养药物作为辅助用药。
2.对症处理。
(八)出院标准。
1.主诉听力恢复病前水平且纯音听阈达到2005年济南会议制定的治愈标准。
2.或综合治疗满1疗程。
(九)变异原因及分析。
1.治疗过程中出现药物不良反应,须视具体情况调整用药。
2.伴有其他全身疾病的患者须监控相关疾病的发展,若有加重须联合相关科室进行诊治。
(十)参考费用标准:1500-4000元。
二、突发性耳聋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突发性耳聋(ICD-10:H91.2)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15-17 天
时间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 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 □ 完成病历书写 □ 上级医师查房,初步确定诊断 □ 根据纯音测听严重程度确定药物治疗方案并开始用药 |
□ 上级医师查房 □ 完成入院检查 □ 完成必要的相关科室会诊 □ 完 □ 向患者及家属交待病情及其注意事项 |